(第4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第2次理事会全体会议通过)
为促进协会的可持续发展,调动广大会员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其自身优势,强化对各级责任人履职与工作业绩的考核,制定本细则。
本法则适用于所有会员,包括会员、会士、硕学会士、博学会士、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和会 长。
中国民俗摄影协会享有对本细则的最终解释权。
积分累计规则:
1. 介绍个人会员入会
理事会成员每发展一位新会员入会成功的,积15分
会员每发展一位新会员入会成功的,积10分
2. 介绍企业会员入会(参照《企业会员条例》)
每介绍一个常务理事单位成功的,积1500分
每介绍一个理事单位成功的,积1000分
每介绍一个普通会员单位成功的,分别积30、90、150分
3. 注册协会官网论坛,参与交流,赢得本月优秀版主及本月最佳论坛会员的荣誉,每获奖一次积100分。具体办法见《评选本月优秀版主及本月最佳论坛会员的办法(试行办法)》。
4. 举办民俗摄影活动(活动规模以协会的审批文件为准)
会员举办符合协会宗旨并得到协会认可的各种活动,且负责协会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地区的会员采风团的落地接待,都可纳入积分管理。活动包括摄影比赛、论坛、讲座以及落实协会会议的接待等。根据活动的范围大小、影响力等,协会给予不同额度的业绩积分奖励。
5. 协助建设文化体验区建设
积极参与中国民俗摄影协会文化(生态)体验区暨民俗文化创新产业基地(简称“文化体验区”)建设的会员,包括分析当地的文化条件,举荐申报地,联络申报单位,协助完成申报等等,都可纳入积分管理。根据会员的参与程度及贡献、体验区范围大小、体验活动深入程度等,协会给予不同额度的业绩积分奖励。
6. 为协会的各种活动提供赞助
积分和奖励视具体情况而定。
7. 会员对协会的其他特殊贡献
对协会有特殊贡献的会员,经会长联席会议讨论,给予会员一定的积分奖励。
奖励原则:
1. 奖励制度自中国民俗摄影协会4届2次全会会议通过后开始实施;
2. 积分累计自中国民俗摄影协会第4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闭幕后(2007年11月19日)开始计算;
3. 理事会成员积分需在以所介绍会员会费充抵基本职务会费后开始累计;
4. 积分终身累积有效,奖励后扣除相应积分;
5. 同分数各项可任选一种,可根据积分选择多项奖励;
6. 奖励制度细则根据情况在协会网站上公布,并定期修订具体内容;
7. 涉及采风的奖励,根据积分和公布的时间、地点,提前1个月自选;
8. 遇特殊情况,受奖人可与协会协商奖励办法,协会在必要时有权调整奖励办法。
奖励细则:(同分数任选一种)
10分:《中国民俗》明信片(4集)
20分:
1. 《人类的记忆》光盘(1-5届)
2. 第1届“人类贡献奖”年赛获奖作品光盘
30分:1年期“抢救性记录中国文化遗产行动”采访证
40分:第2届“人类贡献奖”年赛获奖作品画册
50分:
1. 2年期“抢救性记录中国文化遗产行动”采访证
2. 轻便型协会专属摄影背心
70分:专业型协会专属摄影背心
100分:当届“人类贡献奖”年赛出版物+100分以下任一项
200分:
1. 获邀参加“人类贡献奖”年赛颁奖活动,免费提供3天的食宿
2. 免缴晋升硕学会士评审费,参加晋升评审(其它要求同评审条例)
300分- 350分:
1. 增补为理事至下一届代表大会
2. 免缴晋升博学会士评审费,参加晋升评审(其它要求同评审条例)
3. 列名协会官方网站业绩馆+300分以下任一项
500分- 600分:
1. 获邀参加协会公布的参加积分奖励的采风,免费提供落地后食宿及交通
2. 在协会官方网站业绩馆上开通个人主页
3. 协会其它奖励措施
1000分-1200分:
1. 增补为常务理事至下一届代表大会
2. 获邀参加协会公布的参加积分奖励的采风,免费提供全部食宿及交通
3. 获邀参加“人类贡献奖”年赛颁奖活动,免费提供全部食宿及交通
4. 在协会官方网站业绩馆上升级个人主页
5. 协会其它奖励措施
2000分-2400分:
1. 经协会批准的自选中国境内采风,报销往返机票及采访必须费用
2. 协会其它奖励措施
3000分以上:
1. 授予“功勋会员”称号+增补为常务理事至下一届代表大会
2. 获邀参加“人类贡献奖”年赛中国境外活动,免费提供全部费用
3. 经协会批准的自选中国境外采风,报销往返机票
4. 协会支持摄影作品展或个人作品画册出版
5. 协会其它奖励措施
附:如会员赞助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如“人类贡献奖”年赛,其赞助金额将以股份的形式纳入协会所属的经营机构,并可在每年享受相应的红利。
由会员联系,协会所接纳的各种赞助,其赞助金额的50%将以股份的形式纳入协会所属的经营机构,会员可在每年享受相应的红利。
协会对分红比例享有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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